主 旨:
一、本會會員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,再從事本業工作,得參加職業災害保險,以保障自身權益,符合資格者,請至工會辧理加保。
二、檢送新竹市總工會重陽節敬老贈禮及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。(如說明一及附件一)
三、檢送本會重陽節敬老贈禮及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。(重陽節敬老及子女獎學金申請表格可至工會(http://wood-hs.org.tw/)(如說明一及附件一)
四、本會擬選舉第13屆會員代表編組事由(詳說明三)。
說 明:
一、總工會重陽節敬老請於即日起至9月11月前申請。
獎學金請於即日起至10月13日前申請。
二、本會重陽節敬老請於即日起至9月30日前申請。
獎學金請於10月1日至10月29日前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選舉第13屆會員代表編組事由
1.依據本會第12屆第13次理監事會議通過辦理。
2.選舉第13屆會員代表,編組方式由本會採區域(里、鄰為單位)編排,每組30人;上屆已自組者,可依照原組員編組 (無須再蓋章),亦可增加自組人員;組員也可聲明異動,但新自組人員或異動均須蓋章。
3.會員入會未滿一年者,無被選舉權,亦無自組權。
4.會員投票資格:110年5月31日前入會者始有投票權。
5.自組名單請於9月10日前送會,逾期不予受理,若自組組別超過代表人數或自組人數不滿30人時,則由本會合併。
- 第13屆選舉會員代表自組名單請依格式造冊
會員 證號 |
姓 名 |
蓋 章 |
會員 證號 |
姓名 |
蓋 章 |
會員 證號 |
姓名 |
蓋 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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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
新竹市總工會重陽節敬老申請須知 (下載點)
一、凡新竹市職業工會之會員,入會滿一年者,其父母(被收養者為養父母)得申請敬老贈禮。
二、敬老年齡民國25年10月14日(含)以前出生者,年滿85歲,名額不限,非中華民國國籍者,不得申請。
三、兄弟姊妹同為會員者,以一方申請為限,不得重複申請。
四、附繳證件: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及被申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(電子戶籍謄
本正本須申請人簽章以示負責)。
(戶籍謄本請依收文後日期申請)
五、申請書向所屬工會索取辦理(被保險人須蓋章)。
六、總工會重陽節敬老請於即日起至9月11月前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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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總工會會員及子女獎學金申請須知 (下載點)
一、以本市所屬各產職業工會之會員為限,並需加入該工會滿一年以上者。
二、會員子女獎學金,每學年結束後辦理一次,發給標準暫訂如后:
1.高級學校組:公立學校智育總平均88分以上,私立學校智育總平均90分,操行80分以上,體育70分以上。
2.大專院校組:公立學校智育總平均83分以上,私立學校智育總平均85分以上,操行75分以上,體育70分以上。
3.公費生、各級補校及夜間部暫不辦理。
4.每組發給獎學金15名,擇優錄取,成績相同者,以智育、操行、體育之順序取捨,成績仍相同時,以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5.符合標準而未得獎者,頒給獎狀乙紙及紀念品乙份。
三、獎學金金額暫訂如后:
1.高級學校每名新台幣600元。
2.大專院校每名新台幣1,000元。
3.五年制專科學校,前三年依據高級學校之標準,後二年依據大專院校之標準審核學業成績及核發獎學金金額。
四、申請獎學金應繳驗左列文件:
1.申請書向所屬工會索取辦理(被保險人須蓋章)。
2.學年成績證明書或成績單影本。
3.戶口名簿影印本。
五、獎學金請於即日起至10月13日前申請。
附件二
新竹市木工業職業工會重陽節敬老實施辦法 (下載點)
第二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實施
第三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
第四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
第十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
1.本會為發揚敬老尊賢之美德,宏揚孝道,特設立重陽節敬老辦法。
2.本會會員入會滿二年以上,年滿65歲者,僅當年請領一次為限及年滿80歲者每年皆可請領。
3.凡本會會員入會滿一年以上之直系親屬(父母),年滿80歲以上者,均可請領,以實足年齡計算至農曆九月九日。(民國30年10月14日【含】以前所生者)
4.會員申請敬老贈禮,兄弟姊妹同為會員者,以一方申請為限,不得重複申請。填具申請書(被保險人須蓋章)並繳驗戶口名簿或會員及父母之身分證影本。
5.經費於年度預算內編列之,每位酌送紀念品乙份。
6.由本會駐會初審,並送理事會複審。
7.本辦法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,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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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木工業職業工會會員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(下載點)
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實施
第二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
第四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
第七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
第十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
第十二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
一、本會為獎勵會員或其子女用功向學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凡本會會員入會屆滿一年以上,本人或其子女在學成績合於左列申請資格者均可申請:
(一)學業成績─1.國中組:智育83分、操行75分。
2.高中組:智育公立學校75分、私立學校80分,操行75分。
3.大專組:智育公立學校77分、私立學校83分,操行75分。
4.夜間補校:比照私立學校標準申請。
5.空中大學及空中商專暫不受理申請。
(二)五年制專科學校,前三年依據高中院校之標準,後二年依據大專院校之標準。
三、申請應繳證件:
(一) 申請書一份(本會索取)。
(二) 學生證影印本一份(須蓋當年度註冊章,畢業未再就學者,不受理申請)。
(三) 前學年成績證明一份。
(四) 戶口名簿影本一份、會員證、印章。
四、(一)名額:按實際申請人數核發,無名額限制。
(二)金額:1.國中組每名新台幣1,000元。
2.高中組每名新台幣1,200元。
3.大專組每名新台幣1,500元。
五、獎學金之審核發給,由理監事會依本辦法第二條之規定審核錄取之。
六、本辦法提經代表大會通過後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施行,修改時亦同。